登录 注册 发布 微聊
您当前位置: 蜂聘 > 蜂聘资讯 > 政策解读 > 环评资质正式取消!谁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资质正式取消!谁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扫码免费咨询
2019年1月2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该《公告》出台主要源自于2018年12月29日第二十四号主席令发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的修改”,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了环评资质。

  2019年1月2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该《公告》出台主要源自于2018年12月29日第二十四号主席令发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的修改”,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了环评资质。


环评资质正式取消!谁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我部正在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的监管办法和能力建设指南等配套文件,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相关文件正式印发前,为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保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令)停止执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67号)即行废止。自2018年12月29日起,我部已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已受理但尚未完成审查的申请事项不再继续审查;我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已不再接收申报材料,已接收申报材料但尚未核发登记编号的,不再核发。

  

  二、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单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也可自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应当为独立法人,并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暂应为依法经登记的企业法人或核工业、航空和航天行业的事业单位法人。以下单位不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一)由生态环境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出资的企业法人;

  

  (二)由生态环境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出资的企业法人;

  

  (三)受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的企业法人;

  

  (四)前三项中的企业法人出资的企业法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暂应由编制单位中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内容和格式见附件。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在情况表相应位置盖章或签字。

  

  五、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相应责任。

  

  六、建设单位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应当委托一个技术单位主持编制,其与受委托的技术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收费,应当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七、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及时存档。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应当建立编制工作完整档案,档案中应包括但不局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现场踏勘记录和影像资料、质量审核及控制记录;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科学试验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试验报告等应一并存档。建设单位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双方还应分别将委托合同存档。

  

  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2018年12月29日前,依据36号令对有关单位或人员已作出限期整改决定和三年内不得作为编制主持人或主要编制人员决定,但相应期限未满的,原处理决定继续执行。

  

  九、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规范性和编制质量的考核,并适时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要求建设单位改正或补正后受理;对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对编制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以及未满第八条规定的相应期限的,应记入诚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对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不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要求的,应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月19日



  

【免责声明】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蜂聘立场。本文系作者授权蜂聘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0
关键词: 环评资质正式取消建筑行业政策
免费咨询
李玉勤
近期咨询人数:150
微信扫码咨询
扫码免费咨询
金牌顾问
王梦廷
近期咨询人数:654
微信扫码咨询
扫码免费咨询
金牌顾问
赵子欣
近期咨询人数:119
微信扫码咨询
扫码免费咨询
金牌顾问
精选职位
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王梦廷
6.5万/1年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王梦廷
0.4万/3个月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监理工程师-建设部
赵子欣
0.15万/1个月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监理工程师-建设部
赵子欣
0.25万/2个月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监理工程师-建设部
王梦廷
0.07万/1个月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赵子欣
3万/3个月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监理工程师-建设部
王梦廷
0.25万/1个月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赵子欣
0.6万/3个月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
赵子欣
1.5万/3个月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王梦廷
0.35万/2个月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王梦廷
0.35万/1个月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监理工程师-建设部
赵子欣
0.7万/1年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监理工程师-建设部
王梦廷
0.8万/1年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
王梦廷
0.8万/3个月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赵子欣
0.2万/2个月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一级造价师-水利部
赵子欣
1.2万/1年
人才顾问
扫码免费咨询

证书估价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公用设备工程师
  • 电气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一级造价师
  • 结构工程师
  • 二级造价师
  • 注册建筑师
  • 土木工程师
  • 注册咨询师
  • 职称
  • 其他
  • 技工
  • 八大员
    • 初始注册
    • 转注册
    获取验证码
    马上估价
    手机估价
    扫码免费估价
    · 专家顾问   · 免费估价   · 及时响应

    您的证书预估参考价格为**

    扫码关注 跟踪最新价格行情

    交流群
    微信群
    人才兼职群
    一起交流互助
    点击扫码免费进群
    扫码免费进群
    曝光黑中介
    一起曝光黑中介
    点击扫码免费进群
    扫码免费进群
    微聊
    进入微聊
    新消息~

    基础简历创建成功,可直接投递!

    去投递

    发布全职简历,可选择继续完善以下信息哦~

    添加工作经历

    添加教育经历

    添加项目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