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住建部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不得聘用未登记建筑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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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4 16: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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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终于有进展!今天,住建部正式公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面就和360建筑网小编一起了解下,重磅!住建部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筑企业不得聘用未登记建筑工人!明确提出以下要求:
重磅!住建部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筑企业不得聘用未登记建筑工人!
1、建筑工人进场施工前,应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名册。项目用工必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发放方式,可采用银行代发或移动支付等便捷方式支付工资。
2、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建筑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3、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建筑企业负责本企业和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
4、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实时数据共享。
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系统由全国平台、各省市县平台、建筑企业的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建筑工人个人客户端等组成。
5、承包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改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做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住建部日前组织起草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这意味着,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再进一步,将覆盖全国8万余家建筑企业的5000多万名建筑工人。
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工人均适用本办法。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不仅应该经过基本安全培训,还要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系统由全国平台、各省市县平台、建筑企业的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建筑工人个人客户端等组成,平台将记录建筑工人的学历记录、奖励处罚信息、工资情况甚至是培训记录。各级各类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应统一使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格式和接口标准,并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实时数据共享。因此,主管部门期望通过推动实名制管理,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工资支付,开展技能培训和鉴定,从而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
目前,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已经在多地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工作,目前,信息平台也已经初步成型。未来,无论这些建筑工人发生工作流动或是返乡,只要到新的建筑企业劳务,出示个人信息,都可以直接查询到其此前的从业经历、技能培训经历,并且,薪酬情况也将记录在平台上,将有效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关于征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市施函[2018]1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改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做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我司组织起草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单位,请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于2018年6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我司施工监管处。
联系人:米凯曹希
联系电话:010-58933327
010-58934163(传真)
附件:1.《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8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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