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取消建造师指标考核非终结证书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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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7 10: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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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住建部正式发布《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这则文件对建筑行业的影响还是不小的,很多人以为这是要取消资质标准建造师等人员要求,证书挂靠终结,因为其中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是这样的吗?今天360建筑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提醒!取消建造师指标考核非终结证书挂靠!
提醒!取消建造师指标考核非终结证书挂靠!
一、文件相关内容理解
1、文件取消的是什么?
本《通知》取消的是:《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对注册建造师等人员的指标考核,而不是取消“注册建造师”执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要求非但不会取消,反而进一步加强,将列为监管的重中之重。《通知》中明确指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2、文件中“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如何理解?
最低等级资质一般为三级资质,三级资质标准中若取消了人员指标要求,就剩下净资产指标要求了,这样进入建筑施工行业基本上没什么门槛了!保留最低等级资质要求建造师等人员指标,就保留了一定的准入门槛!取得最低资质后,若要升级,则关键看业绩,不再以人员为衡量指标了!
二、对人员挂证的影响分析
1、建造师在企业挂证的影响
除最低资质企业外,各类企业已不再需要建造师等人员来维护资质了,企业挂证在已失去了生存的土壤,自然企业挂证市场基本消失。
同时,因为有“除各类别最低资质企业外”,所以还是给建造师在企业挂证留下了一个口子,因为资质低,二级建造师证就够用了,在企业挂证的市场将严重供多于求,价格将非常低。
还有一点,因为目前二级建造师和一级建造师总数已超过200万,《通知》执行后,市场挂靠证书将严重供大于求,挂靠企业的价格大幅下降将是必然,维护三级资质的成本将大幅降低,市场中会不会大量涌现新注册三级资质企业,让我们拭目以待!
2、建造师在项目挂证的影响
建造师挂证,众所周知分两种:挂企业和挂项目,挂项目是从投标阶段就开始了,因挂项目风险相对较大,出了事故要负法律责任,而且是项目责任终身制,所以一般情况下,虽然费用少一些,也是优先挂企业。
《通知》出台后,挂企业已基本上没有市场了,为了经济利益,部分挂企业的证书或将分流到挂项目上来,挂项目证书供给量势必增加,挂项目价格与原先价格相比或将走低,但不排除在政府主管部门严管下,一个项目一个证,挂项目的价格会在一定程度上走高,但不管何种情况,与挂企业的价格相比应该要高一些。
显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看到这一点,所以在文件中特别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究竟执行情况如何?能否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挂证,则还需拭目以待!但有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6月4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86号)文件,对挂证人来说,要引起注意,人社部此份文件明确提出: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工作, 2017年底前实现对参加全民参保登记地区的数据全覆盖。也就是说在2017年底前全国社保联网后,这样人证分离的情况将基本杜绝,挂项目、挂企业都将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三、对四类人员的影响与建议
挂证是一种非法行为,是建筑业一种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乱象,一直被政府部门列为打击的重点对象,本次《通知》的出台可谓釜底抽薪,让挂证于企业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对项目挂证必将严管,进行重点打击和整治,同时住建部“四库一平台”的完善和人社部的“社保全国联网”,项目挂证也将难上加难,而且风险极大。
目前建筑市场中存在四类人:有证的业内人士、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无证的非业内人士,《通知》出台后,对这四类人,我们的建议如下。
1、有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
香饽饽!这类人士将是绝对的香饽饽!《通知》也强调: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注册建造师进行严厉处罚。在各级主管部门的严管之下,目前建筑市场中“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挂证)”在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情况必将大量缩减,项目上将出现对拥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又真正干工程的项目经理大量需求。水涨船高,相信这类项目经理的收入也必将看涨,“钱”途一片光明!
2、无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
未来在工程行业没建造师证书,真的不太好混了,目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部令第153号),要求: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而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未取得注册证书的,不得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正常情况下,未来没有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就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了。
这类人士,建议还是要想尽办法、抽出时间取得建造师证书,这样的话,身价会立即获得提升。
3、有证的非业内人士
现在已有建造师证书且纯粹为了挂证的同仁,要清楚项目风险大,而且现在实行的是项目终身负责制,挂证务必谨慎,项目一旦发生事故,项目经理可能面临刑罚、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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