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级建筑师证书注册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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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4 11: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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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的一级建筑师证书如何注册?一般情况下,册所在单位统一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具注册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注册人员本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360建筑网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一级建筑师初始、延续、变更、更改、补办、注销的材料清单。
(一)初始注册:
1、申请人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通过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生成)
2、申请人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3、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4、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规范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聘期不得少于一年);(须提供原件核对)
6、注册单位与考试报名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考试报名单位的解聘证明或离职证明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7、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复印件;(须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原件核对)
申请人如有同专业的二级资格证书,须同时申请注销。
(二)延续注册:
1、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通过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生成)
2、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规范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聘期不得少于一年);(须提供原件核对)
4、申请人在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复印件。(须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原件核对)
(三)变更注册:
1、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通过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生成)
2、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规范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聘期不得少于一年);(须提供原件核对)
4、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或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未继续在原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此上均须提交原件核对)
5、提交申请人在本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复印件;(须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原件核对)
6、交回原注册执业印章。
(四)更改、补办注册:
1、申请人更改、补办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通过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生成)
2、以下各种情况分别需要提交的材料:
(1)印章(证书)遗失的,在省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报纸原件核对;
(2)印章损坏的,将已损坏的印章交回;
(3)资质证书号发生变化的,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将注册执业印章交回。
(五)注销注册:
1、申请人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通过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填写)
2、注册证书、注册执业印章交回;
3、原注册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同意注销的相关证明;若因申请人死亡的,请提交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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