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淮安一级建造师报名资格审核时间8月5至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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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14: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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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江苏淮安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得知2016年江苏淮安一级建造师报名资格审核事项安排如下:
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将有关报名材料于2016年8月5、8、9日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送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原市人社局院内办公楼一楼大厅)接受资格初审,联系人:接民,联系电话:12333、83342208,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1.新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单位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该同志工作已满**年及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已满**年”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不可以空白,为重要审核依据。仅限接受工作单位在淮安地区(含县区)或户籍所在地为淮安地区的人员报名);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对学历有疑义的,将进行复核查验)。
2.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单位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该同志工作已满**年及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已满**年”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不可以空白,为重要审核依据。仅限接受工作单位在淮安地区(含县区)或户籍所在地为淮安地区的人员报名);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缴费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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