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5项国家、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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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10: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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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建部对5项国家、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均为 2022-02-22。
分别是国家标准:《真空排水集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和行业标准:《预应力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索结构技术规程(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低温辐射电热膜供暖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真空排水集成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设备组成、分类、型号标记、材料、型式、使用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城镇生活污水真空排水系统中的一体化集成设备。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修订了“无障碍设施”“家庭无障碍改造”术语定义的服务人群、范围;
2)增加了“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检查验收”术语定义,并在无障碍设施的施工验收章节中,增加对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进行检查验收的要求,包括检查内容、程序,并增加了无障碍设施系统性验收表单;
3)修订了防滑相关的术语,由“抗滑系数”改为“防滑性能”,扩展了对防滑的定义;修订了无障碍设施地面防滑性能的检测方法和依据标准;增加了对涉及地面防滑要求的无障碍设施所采取材料的防滑性能检测要求;修订了对应无障碍设施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表,在主控项目中增加了对地面防滑性能的验收要求、检验方法,包括缘石坡道、盲道、轮椅坡道、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通道、楼梯和台阶、无障碍停车位及上/落客区、轮椅席位等;
4)修改了无障碍设施的施工及质量验收的依据标准;提升了无障碍设施的验收地位,由分项工程更改为子分部工程;增加了无障碍设施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内容、验收程序及要求及对资料核查的内容要求,并增加了无障碍设施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单;
5)修订了对安全抓杆的验收内容,在原有对预埋件的验收基础上,增加了对成品的力学性能的验收要求、检测方法;删除了无障碍设施隐蔽工程验收表单,隐蔽工程的验收表单统一改为参照GB50300相关表单;
6)修订了缘石坡道下口与车行道之间的高差验收要求及检验方法,增加了对缘石坡道处不能设置雨水篦子及设置阻车桩时净间距的验收条款;
7)增加了对无障碍通行流线上设置设施的设置或放置位置的验收要求;增加了对固定在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楼梯的墙或柱面物体处储物的尺寸、高度的验收要求;修订了对无障碍通道地面面层的允许偏差的验收要求;
8)修订了对扶手强度及扶手立柱和托架与主体连接强度的检验方法;增加了对扶手的颜色或亮度与背景有明显对比的验收要求;
9)增加了对门开启所需力度的验收要求;增加了对安装闭门器的门的闭门时间的验收要求;
10)修订了一些无障碍设施的用语表述, “无障碍停车位”修改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及上/落客区”,“无障碍厕所和无障碍侧位”修改为“公共卫生间(厕所)和无障碍厕所”, “无障碍浴室”修改为“公共浴室及更衣室”,“无障碍住房和客房”修改为“无障碍客房及无障碍住房、居室”;增加了对无障碍更衣室乘轮椅者使用的储物柜前的回转空间的验收要求;
11)扩大了对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的验收范围,分项名称由“过街音响信号装置”“无障碍标志和盲文标志”合并修改为“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增加了对过街音响装置的选型和功能包括声响开关的控制、红绿灯信号辨识的验收要求及检验方法;增加了对提供低位服务设施的公共场所的网络通信设备部件的验收要求;增加了对提供公共电话的公共场所中低位电话设置数量、功能的验收要求及检验方法;增加了对公共场所中供公众使用计算机中低位台面计算机设置数量、功能要求的验收要求及检验方法;增加了对公共建筑对外服务场所、道路等设置导盲系统的接入、功能的验收要求及验收方法;修改了对应的验收记录表单;
12)修改了明确无障碍设施维护责任人的时间点,并增加了对维护责任人的检查、维护责任要求内容;增加了对无障碍设施采取紧急维护措施的状况细化表述;
13)增加了对无障碍设施出现系统性缺损后的重新组织验收的要求条款;修订了无障碍设施的缺损类别和缺损情况表;
14)修订了无障碍设施检查的检查类别及检查频次,删除了原来的系统性、功能性、一般性检查记录表单,修改为“无障碍设施检查记录表”;
15)修订了无障碍设施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及与相关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的对应内容。
为规范预应力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的工程应用,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下地区预应力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预应力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索体与锚具、设计与分析、节点设计与构造、施工与安装等,包括了索结构的定义、索结构形式、计算模型、索和锚具的材料及性能、各类节点的设计与构造要求、制作安装与验收。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修改对各类索结构的变形要求;
2、调整引用的产品标准;
3、修改对索节点承载力设计值的要求;
4、调整索结构张拉控制原则;
5、修改与现行国家标准如《钢结构设计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不一致的条文内容;
6、补充对索结构进行监测的规定。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对具体修订内容进行了反复的讨论和修改,与相关标准进行协调,形成本征求意见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增加了在高温、高湿及有特定防火要求场所下应用低温辐射电热膜辐射供暖的规定;
通过实验验证了电热膜地面辐射供暖有效散热量修正系数数据;
增加了运行和维护章节;
修正、补充了关于绝热材料的规定;
补充了低温辐射电热膜地面辐射供暖配电安全的规定;
增加了低温辐射电热膜辐射供暖系统检验批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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