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2人因“挂证”被住建部通报 3年内不准注册!
- 蜂聘网
-
2020-09-24 08:43:06
-
344浏览
建督撤字〔2020〕20号
孙*晖:
经调查核实,你在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注册在中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我部于2020年4月1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0〕17号),你于2020年4月2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崔晶
联系电话:010-58933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9月18日
建督撤字〔2020〕21号
尹*:
经调查核实,你在河北省三河市审计局工作期间,违规将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西藏佳林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我部于2020年4月28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0〕23号),你于2020年7月2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造价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许可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周阳帆
联系电话:010-5893484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9月17日
【免责声明】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蜂聘立场。本文系作者授权蜂聘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证书估价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公用设备工程师
- 电气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一级造价师
- 结构工程师
- 二级造价师
- 注册建筑师
- 土木工程师
- 注册咨询师
- 职称
- 其他
- 技工
- 八大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