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建造师注册只需网络申报 线下严查挂证!
- 蜂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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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1 09: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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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建厅和建设执业注册协会发文:
1、今后注册不需要再需线下初审,全部采用网络办理的方式,但企业和个人要对资料完整和真实性负责。
2、福建省查处13名重复注册的建造师,规定3年内不得在福建省再次申请注册,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全省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纳入住建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承诺制大风已经刮起来了,不定时的抽查能遏制住挂证、违规注册的情况吗?你怎么看?
2020年福建调整一级造价工程师个人执业注册业务申报流程后的注意事项
4月10日前,已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和“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一级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申报,但未同时在“网上办理系统”申报,或在“网上办理系统”中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状态为“中心待收件”且未在4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寄出的,省注册中心将于4月13日统一进行数据清理,退回企业端或个人端,请仍需办理注册业务的在对应注册管理系统重新申报。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省级对申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暂停执业、注销注册、恢复执业、挂失补证、重要信息变更等业务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转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不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因申请材料内容不实或附件未上传,导致终审不合格,由企业自行承担后果。对申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机构内变更(含聘用企业更名)、机构外变更(流入)、基本信息变更业务,省注册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审查结果。
2.如需查看申报数据的不合格原因,可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一级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个人版首页的“上报业务查询”栏目内点击“意见查看”,查看所申报的业务的不合格原因。
3.目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所有注册业务,全部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在网络申报时,要求上传对应附件材料的扫描件都必须正向扫描上传,且必须是清晰。
4.申报初始注册和遗失补办业务时,所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图片需是近半年的免冠证件照片(底色不限),图片上不得有加盖钢印的痕迹,且勿拍纸质照片上传,该照片用于冲洗制作证书,请认真对待。
5.如需申请撤回已上报至省级的数据,可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一级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个人端首页的“上报业务查询”内操作“撤回”,自行撤回所申报的业务;如需撤回省级已转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数据,请将申请报告(写明情况并要求本人签字,企业盖章)传真至010-6833114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赵嘉楠等13位重复注册人员进行处理的公示
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筑函〔2019〕11号)文件部署,发现赵嘉楠等13人(详见附件)在自查自纠阶段存在重复注册的违规行为,至今未整改到位。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十五条第(二)款,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将不予注册。
经研究决定,拟撤销对赵嘉楠等9人(第1-9号)在福建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自撤销注册之日起,赵嘉楠等9人3年内不得在福建省再次申请注册,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全省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纳入住建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拟上报住建部撤销苏早玲等4人(第10-13号)的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公示期自本文下发之日起15日,公示期间,上述人员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我厅注册中心申诉,逾期未申诉的将按上述处理结果进行处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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